在货物的仓储保管及运输配送全流程中,若因亿宝物流自身操作过失,导致货物出现丢失、数量短少或物理损毁等直接损失,公司将依据相关约定承担对应赔偿责任;但对于货物延误导致的经营损失、预期收益减少等间接损失,亿宝物流不承担赔偿义务。
国际业务:
按货物申明价值的 0.5% 计收费用;单票最低收费 15.00 元,不足15元按15元收取;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业务:
按货物申明价值的 0.5% 计收费用;单票最低收费 15.00 元,不足15元按15元收取;国内业务(含大陆各省市自治区):
按货物申明价值的 0.3% 计收费用;单票最低收费 10.00 元,不足10元按10元收取。
1、因地震、台风、洪水、泥石流等不可抗力自然因素,或战争、政策调整等不可归责于公司的客观情况造成货物损失的;
2、运输物品违反国家禁运、限运相关规定,被主管机关依法没收、扣押或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理的;
3、货物送达目的地后,外包装完好无损且无任何拆动、破损痕迹,收货人已按正常流程签收确认,事后提出货物短少或损毁的;
4、因客户自身过错(如包装不当、申报信息有误等)或货物本身特性(如易损耗、自然老化等)导致损失的;
5、客户自货物托运之日起,至约定查询期限届满,未向公司提出货物查询申请且未主张赔偿要求的。
各大保险公司明确不予承保的货物类别如下:
1、武器弹药、流通中的现金、各类支票、商业票据、重要单证、有价证券、信用证、护照等具有特殊属性的物品;
2、艺术品、黄金、白银、珠宝、钻石、玉器、文物古玩、名贵手表等价值难以精准评估的贵重物品;
3、鱼粉、花生、菜籽饼、地瓜干、食品罐头等易自燃、易腐烂、易被虫蛀、易变质的货物;
4、爆竹、烟花、雷管等易燃易爆物品,以及各类符合危险品分类标准的物品;
5、水泥、各类粮食、饲料原料、未密封的散装食品等易受潮、易污染的货物;
6、军用品(军用服装、鞋帽等常规劳保用品除外);
7、新鲜海产、活禽活畜等鲜活物品(鲍鱼干、鱼翅、海参干等干货制品除外);
8、各类活体动物、植物(含种子、幼苗等);
9、无任何包装或仅作简单裸露处理的裸装货物;
10、二手机械设备、二手电器产品(若需投保,需提前经保险人专项审核并获得书面认可);
11、玻璃材质面积占货物总表面积90%及以上的易碎物品。